严打非法销售境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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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4月份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之后,保监会再出重拳,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


  随着境内居民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境外购买保险的数量快速增加。部分境外保险机构为争抢境内客户,变相违规在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有所抬头。


  上述《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在严厉打击以境内签单、境内承保方式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同时,应高度关注通过“境内介绍、境外签单、境外承保”方式变相到境内非法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针对上述违法情形,保监会表示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通知》表示,对于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存在组织或协助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的,应依法采取纳入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给予行政处罚等方式,追究中介机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此外,保监会此次还明确了参与地下保单销售的境外保险机构同样会受罚。

  内地居民赴港买保险近几年比较火热。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数据显示,2015年香港保险个人业务的新造保单保费为1309亿港元,内地投保人的新造保单保费达316亿港元,占比24.15%。


  如此巨大的市场,滋生了“灰色地带”。一些没有资格销售香港保单的内地公司或个人通过与持牌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或代理人合作,内地公司负责推介客户并提供咨询服务,而最后负责与客户在香港保险公司内签订保单的则是香港持牌的保险经纪公司或代理人。甚至一些“地下保单”在内地投保,或在内地填写投保书、缴纳保费,再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带到香港的保险公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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